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正确方向。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照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的职责使命,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和机关县级干部、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相互协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中力量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建立起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要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突出从严从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和工作推进表,严格落实时间节点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整改进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对持续推进整改作出安排。同时,将巡察整改任务纳入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范围,实行“绿蓝黄红”四色管理,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推进镇街赋权增能减负改革、统筹用好编制资源和优化机构职能体系等工作,着力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坚持以整改促纪律建设、促作风转变、促当前工作,不断凝聚整改工作形成的正能量,充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扎实做好各项改革管理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调整充实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树立更高标准要求,坚决履行好职责使命。坚持将落实中央编办、省委编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和贯彻市委、市政府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一体研究、同步推进,制定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牢牢把握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室务会会议“第一议题”,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班子成员轮流发言,切实把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更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加强学用结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全面对标先进,研究制定《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实施方案》,逐一明确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单位),条目式列出具体措施,并细化至季度、月份。坚持把“办实事”作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衡量标准,研究制定市委编办“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其中“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用活基层机构编制资源”两项工作被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为市级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的有关措施,“加强中小学编制保障,试行乡村中心校模式,实施‘联合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市级“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2.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认识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认识、解决实际问题。(2)强化服务保障全局能力。牢牢把握“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农业农村、开发区改革、双招双引等全市重点工作,着力优化体制机制,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在安全生产方面,通过核增编制、调整内设机构设置、下达专项用编进人计划等方式,加强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在社会治理方面,优化调整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农业农村方面,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理顺市委农办与市农业农村局关系,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局按时挂牌成立;在开发区改革方面,组织开展改革“回头看”,提请市委编委研究剥离市管功能区教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持续释放开发区发展活力;在“双招双引”方面,牵头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计划,用足用活高层次人才编制“蓄水池”。(3)筑牢归口管理意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组织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在业务统筹、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好衔接、及时请示报告,做到运行顺畅、业务协同,努力将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优势。在推进镇街赋权增能减负改革中,主动将体制改革与干部工作做好衔接,推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此项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部门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深刻内涵,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市组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从严治部二十条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市委编办相关办法意见,进一步增强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的意见》,落实“六个标尺”“三个导向”,坚持在改革创新、攻坚落实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今年以来,抽调多名干部参与省委专项用人巡视、市委巡察和干部调研以及市重点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服务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工作,选派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锻炼和驻企服务,及时开展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和职务职级调整,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3.围绕中心工作谋划机构编制工作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印发《2021年度全市机构编制重点调研课题》,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围绕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实名制管理、基层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确定20项调研课题;同时创新战术打法,对其中14项实行市县联合攻关。调研报告质量和成果转化运用情况纳入年度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绩效管理评价内容。(2)强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围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调整优化南四湖管理体制机制。围绕推进依法治市,调整优化相关机构设置,强化依法治市办人员力量,同步指导县(市、区)委编办明确相应内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围绕打造资源型城市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优化市发展改革委所属机构编制,加强工作力量。调整组建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中心,合理核定编制和内设机构数量,强化产业集群服务培育,加快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的原则,优先保障教育、卫生、重点产业、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领域的用编进人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编制保障。(3)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紧紧抓住被确定为全国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试点市的有利契机,探索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完善指标体系,扎实开展评估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聚焦加强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为市应急局及其事业单位核增行政、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保障支撑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开展,同步加强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专职人员力量和应急局领导职数配备;根据市委加大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督办力度的要求,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核增行政编制,专项用于派驻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单独设置群众投诉监督服务机构,合理增加人员编制。(4)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按照市委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蹲点督导疫情防控和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查工作,并注重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
4.动态调整机构编制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在2019年向镇街下沉近两千名事业编制的基础上,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再次为镇街增加事业编制一千余名,每个镇街平均共计增加事业编制二十余名。根据统筹使用中小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有关精神,在市管功能区辖区内中小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行建立编制统筹使用制度,制定印发中小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总量,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2)加强用编进人计划管理。持续推动用编进人计划向基层一线和关键领域倾斜,为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下达2021年“优才”引进用编进人计划,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等得到进一步优化。(3)加大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力度。按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集约化可持续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推进事业单位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大撤并整合力度,做到“宜合则合、应转则转、应撤则撤”,特别是针对“僵尸”事业单位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清理规范,大幅度精简事业单位数量,将事业单位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4)严格机构编制事项限时办结。制定市委编办限时办结制度,分门别类规定办结时间,科学界定超时办结情形,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率。
5.牵头协调市级机关职责分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主动对接12345政务热线,协调市级机关职责分工。主动赴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群众反映较为集中且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中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履职不力的事项。对发现的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类问题,逐一明确市直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边界。(2)动态调整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依据省级下放和市级新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印发《关于调整济宁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晰有关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边界,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清单履职监管,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
6.对部门与代管事业单位之间体制机制理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理顺市县部门与代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后保留的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结合实际调整理顺市县部门代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市级层面,对与代管部门职责任务关系密切、业务关联度高的13个事业单位,以行业领域为主体,调整隶属关系,明确为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增强主管部门对行业的牵头抓总与统筹协调能力。在县级层面,指导县(市、区)将与主管部门关系较为密切的事业单位由直属调整为所属,由直属代管调整为所属。在制定相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2)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牢牢把握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完善章程管理“三个抓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治理体系,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边界,提升工作效能。对优化整合后新组建和保留的事业单位,按照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的要求,制定或完善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事业单位章程。同时,结合实际,选取博物馆、青少年宫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建立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市县两级纳入试点的60个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均已通过政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7.强化职能运行监管,确保机构改革落实到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职能运行跟踪问效。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职能运行情况的了解掌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机构职能体制更加通畅高效。如,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后,及时通过实地查访、座谈交流、定期调度等方式,对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运行情况进行了问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限期整改。(2)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制定出台《济宁市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压实细化各级各部门报告主体责任。同时将“上级编办交办、督办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情况”等事项,明确为县(市、区)委编办向市委编办随时和按规定时限报告内容,推动县级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3)强化职能运行监管成果运用。对未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要求的部门,在年度履职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督促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及有关机构编制纪律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履职考核“风向标”“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
8.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按照《关于2021年第一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等事宜的通知》要求,对照市级取消及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市直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核查验证,围绕权责事项未纳入清单实施、动态调整不及时、清单准确性有偏差等问题,指导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效用。(2)完善审管衔接机制。2021年5月中旬,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审管衔接工作现状、审批部门和职能部门衔接不畅的具体情形。在此基础上,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健全审批监管工作会商制度、完善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等建议措施,为进一步强化审批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好审管衔接提供工作路径。(3)梳理校对职责边界清单。对市政府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汇总,重点围绕行政许可等事项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对接,对确有必要的事项及时调整部门职责边界。
9.未按规定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必学内容。定期召开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利用会议、党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2)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阵地意识。加强风险分析和预研预判,完善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如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制定舆情和集访事件的应急预案,实行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党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舆情直报制度,建立健全涉改舆情和集访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明确监测、发现、预判、报告、处置等各环节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做到反应快速、判断准确、处置果断、措施得当。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优化调整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3)加强提醒督促。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范围,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亲自检查,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1.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坚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全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风险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对市委编办门户网站明确专人抓、专人管。同时,依托山东机构编制网、中国机构编制网等载体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开设市委编办微信公众号,切实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不断强化宣传工作,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影响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方面问题
12.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考核组织方式。进一步发挥主管部门熟悉行业、专业特点,了解下属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优势,积极推动分行业、分系统考核,进一步提升考核工作的专业性,同时增强同类事业单位间的横向对比,有力发挥考核激励作用。(2)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情况作为定性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对主责主业履行职责情况、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情况、提升基础管理水平情况、服务社会满意度等作为定量指标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体系既体现共性内容,也区分个性内容,进一步提升绩效考核的科学性。(3)推动考核结果运用。主动对接纪检监察部门,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处理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加大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及机构编制、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奖惩措施兑现到位。
13.对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专门成立县(市、区)指导组,建立定期会商和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及时督促调度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度。多次组织县(市、区)委编办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县级事业单位改革有关工作,现场解释政策口径、解答具体问题。(2)支持县(市、区)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指导任城区加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管,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指导曲阜市单独设立文物局,微山县设立南四湖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鱼台县设立稻米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全力服务地方发展。(3)积极推进县级执法力量下沉。在鱼台县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鱼台县推进执法力量和执法监督“双下沉”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积极探索“下沉执法+委托执法+一体管理”的基层综合执法县乡共同体模式,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14.购买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修订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定期开展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15.会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济宁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把关报销凭证,凡凭证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三)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16.谈心谈话少,“红脸出汗”常态机制没有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好标杆、作出示范,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严格履行谈心谈话制度。修订市委编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规定每年制定谈心谈话计划,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均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活动。(3)坚持谈话制度常态化。结合党员发展工作和岗位调整,在全面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1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开展工作。强化党支部主体作用,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为纪检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强化办领导班子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力度,加强工作衔接,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3)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高标准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委编办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机关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
18.抓紧抓实党员学习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市委编办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举办读书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党史、筑牢思想根基。(2)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以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通过参观政德教育基地、主题教育展览、组织观看红色影片和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找寻红色记忆 传承红色基因”党史学习教育老照片征集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全体党员感悟革命精神、重温初心使命,让党史教育入脑入心,激发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积极参与线上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党史培训班,确保达到规定学时。(3)认真开展“学党史、转作风、担使命”大讨论。围绕“为什么学、学什么”“转作风、怎么转”“提能力、怎么提”三个方面,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深入讨论,深入查找作风建设、能力素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中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把学习讨论的成果体现到转变作风、创新实践上,体现到狠抓落实、推动工作上。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总体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有一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深化、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持续深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巡察整改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检查不放松。结合开展“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防止虎头蛇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扎实推进市委编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五个济宁建设”“八个强市突破”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67767;邮政信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0725房间;电子邮箱:jnbbzhk@ji.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