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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四项措施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重心下移
发布日期:2021-06-30 14:32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为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济宁市任城区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健全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全面做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一是推动综合执法重心下移,打通综合执法“最后一公里”。根据各镇(街道)执法需求,结合区直各部门执法人员状况,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沉的基础上,以派驻队伍、派驻人员、听候“呼叫”三种模式,继续下沉执法力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向镇(街道)各派驻1支执法队伍;应急管理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别向各涉农镇(街道)派驻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其他具备执法职能的部门,随时听候各镇(街道)“呼叫”,做好协同配合执法工作。

二是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做实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下沉人员入驻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形成条块合力。同时,用好“镇呼区应、上下联动”平台,确保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有呼必应”;建立镇(街道)与区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增加执法透明度。

三是明确行政执法范围,扩大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各镇(街道)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赋予镇街执法权或区直有关部门依法授权镇(街道)的执法事项。下沉的行政执法事项的标准和范围,由各部门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予以明确。同时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逐个镇(街道)梳理确定放权事项目录,将各镇(街道)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区级执法权限依法下放,直接赋予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实施。

四是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下沉执法人员管理。下沉人员接受镇(街道)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镇(街道),年底实行双重考核体制,镇(街道)对部门派驻人员的评价结果占考核权重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建立人员内部流转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建立健全下沉激励机制,符合条件的下沉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乡镇工作补贴,同等条件下,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上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上适当提高,适合在镇(街道)工作的下沉人员可调镇(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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