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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委编办抓实关键环节创新持续提升职能运行监管效能
发布日期:2022-11-18 18:28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济宁市委编办围绕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聚焦关键环节,持续推进职能运行监管路径方法创新,着力提升监管质效,推动部门单位高效主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明确“一个目标”,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深入实施《济宁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实现以监管促履职、以监管促发展。坚持监管与评估一体推进,制定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设置10项共性监管指标和26个评估要点,对部门单位职能运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管评估,引导部门单位强化主动履职意识,推动履职效能“跨越式前进”。

坚持“两个统筹”,推动监管系统集成。聚焦监管质效提升,优化编办职能体系,推进流程集成,构建机关、事业单位一体化监管评估新格局。一方面,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职能调整由职能办承担,加强评估工作与职能运行监管的统筹联动;另一方面,由职能办统筹机关履职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职能,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管全覆盖。此外,常态化设置监管评估工作专班,建立1个科室牵头、多个科室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评估工作合力。

运用“三种模式”,提高监管评估力度。一是推动全覆盖综合监管。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开展职能运行情况自查自评,梳理职能运行问题清单,引导部门单位自查自纠、主动解决问题。二是实施履职常态监管。组织100个市直部门单位将830个业务科室的主要职责拆解为2523条,对应确定3206项工作任务目标,作为日常监管和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开展专项监管。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设置监管指标,对市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单位开展监管评估,及时将监管评估发现问题反馈单位组织整改。

聚焦“四类主体”,构建多维评价模式。着眼提升评估成效,因地制宜优化监管评估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自身、机构编制部门、业务关联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四类主体评价作用,创新实施部门自评、实地跟评、外部他评和民意测评,确保监管评估更加精准、效果更加明显。在外部他评环节,今年以来,共组织18个市直单位、2个市管功能区围绕重点领域职责分工、牵头或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等事项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价赋分,切实增强监管评估的科学性、协同性。

抓实“三个结合”,强化监管结果运用。突出结果运用在监管评估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监管评估结果决策参考作用,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转型升级。一是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相结合,建立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协作机制,主动优化调整监管发现的机构编制配置问题。二是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化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构编制核查与监管评估的多维联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与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相结合,将监管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履职考核或绩效考核扣分因素,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执行能力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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