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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四措并举”健全审管互动衔接机制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2-07-04 20:36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近年来,邹城市持续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监管衔接机制,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优化运行流程、理顺责任分工、强化考评追责等一系列举措,全力破解审管脱节、批而不管,审管配合不力、沟通不足等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石。编制部门“三定”规定,在制度层面明确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围绕“营商环境大提升”,明确54项重点任务,逐一夯实牵头和配合单位责任,着力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衔接,加快构建部门协同、市场参与、共同推进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系。研究出台《加强审管联动推进全程监管工作方案》,对全程监管的原则、审批监管的实施主体、职能任务、适用范围、衔接机制、程序标准、责任认定等进行明确,为推进审批监管有机融合、加强全流程监管提供基本遵循。

二、理顺职责关系,拧紧责任链条。规范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部门权力、服务对应的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推动清单事项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防止权力寻租。梳理编制监管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具体职能任务,明晰流程标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重心向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转移。编制公布审批服务事项联动清单,列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207项审批服务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细化职责任务到科室,最大限度减少流程、精简手续、压缩时限,畅通内部运行,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制定审管职责边界清单,明确22个部门、195个事项的审批监管“责任田”,划清部门职能边界,实行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减少职能交叉。

三、完善联动机制,提升运行效率。建立联络会商制度,加强业务对接政策解读,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审批会商,力促行政审批合法、高效。建立信息双向推送认领制度,通过“济宁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实时推送38260条审批监管信息,推动部门主动提升服务质量与行政效能。建立审管业务协同制度,对技术标准、人员资质较高的现场勘验或专家论证等事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实施,先后开展53次联合踏勘、组织3次专家论证,解决98个群众和企业各项困难问题。建立审批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召开7次联席会议,通报审批业务开展情况,联通共用信息,会谈磋商衔接梗阻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四、做实督查评价,释放联动效能。做实相互监督,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通过受理审批,检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审批标准及要素的科学性、合理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推送的审批结果及时跟进监管,有效监督行政审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促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法依规审批。做实信息化保障,建立审管互动系统,将审批过程及审批结果公示,行业主管部门以此为参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将监管结果及时录入信用系统,作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审批重要参考依据,形成审批监管闭环。做实督查评估,将审管协同配合情况作为部门职能运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相关机制运行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推诿扯皮、虚于应付的情形开展责任“甩锅”专项整治,树立协同高效的鲜明导向。做实满意度测评,依托政务服务热线,对随机抽取审批项目和监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定期公布测评结果,对满意度低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责令整改落实,通过一系列监督督导,推动企业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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