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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细化三个机制,凝聚基层执法合力
发布日期:2023-12-25 13:53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邹城市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着力打造“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基层综合执法格局。

完善多元联动机制,深化跨部门合作。完善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深化与12345热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各镇街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将案件通报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由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法应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除外),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推行柔性执法机制,推动罚教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深入推行柔性执法、温度执法、普法执法。践行“721”工作法,70%20%10%的问题分别用服务、管理、执法方式解决,在保证严格执法的同时,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的空间,让当事人感受执法的“尺度”和“温度”。2023年,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74件,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案件97件,受益企业171家。

创新三色预警机制,发挥监督大作用。公开执法机构职责、执法依据、监督途径等信息,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增加执法透明度。创设“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定期召开人大、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对半年内行政复议纠错、行政应诉败诉3次以上的单位予以红牌警告;1-2次的予以黄牌提醒;对行政执法程序、作风等共性问题,编制形成蓝色共性清单,最大限度警醒警示,有效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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