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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日期:2023-08-30 18:44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8月30日,市委编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徐继瑞主持学习并讲话,编办副主任刘海涛、朱统凯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党和人民处理新时代法治问题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机构编制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法治理念,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带头作用。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机构编制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要严格法定程序,机构编制工作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二要坚持以民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机构编制工作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内履职。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实践。机构编制部门既是党和国家组织架构的顶层设计者,也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开路先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一要以法治深化机构改革,坚持机构改革与法治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二要以法治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通过法治方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三要以法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惩防并举,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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