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高新区紧紧锚定“科技创新龙头、高新产业高地、招商引资主力”发展定位,坚持强机构、明职责、优管理、聚人才一体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在2022年度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结果中,济宁高新区位列第65名,实现5年连续前进42个位次,向建设一流现代化产业创新园区迈出坚实步伐。
一、优化机构设置,聚焦主责主业促发展
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持续优化经济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企业服务等经济管理机构设置,着力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职能,让开发区真正成为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引擎。2020年,按照“大部制、扁平化”的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开发区内设机构改革,对开发区原有机构进行大幅度整合重构,机构数量从37个减少到12个,压减68%。同时,保留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和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个承担科研创新职能的事业单位,切实通过内设机构“瘦身健体”推进开发区职能转变。2023年,为进一步强化对经济建设以及“231”产业集群发展的统筹指导协调,在机构限额内,增设经济运行局,将经济发展局更名为发展改革局并加挂统计局牌子。为强化国资监管和风险管控,在财政金融局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高新区经济管理相关机构设置占比达到57%。
二、深化清单运用,促进明责尽责提效能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充分发挥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的制度性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照单履职”,让开发区“轻装上阵”,更好管发展、管保障、管保护、管安全。一是完善权责清单。结合高新区职能定位、发展阶段和产城融合程度,在自身承载能力范围内,合理确定权力事项1580项、责任事项3771项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开发区依法行政、高效履职。二是编制职责边界清单。围绕发生频次较高的土地保障、科技人才交流等职责事项,合理确定高新区与市直部门、属地县市区、属地街道之间的职责边界事项共6大类47项,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三是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边界清单。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编制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边界清单,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创新管理模式,打造一区多园增活力
立足“经济建设主战场、产业发展主阵地”角色定位,稳步推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加速推进园区提档升级。一是优化园区布局。按照“专业园+产业链”集群培育理念,统筹设置专业园区、功能园区、属地园区,健全区级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条块管理”体制,形成错位发展、竞相突破的“一区多园”发展格局。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各园区功能定位,压实主管部门责任,理顺招商引资、入驻服务、发展指导、安全生产等环节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进一步汇聚园区共建共治合力。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健全考核激励、利益共享、协同联动、监督制约等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园区干事创业活力。近年来,各园区注重精准引进建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链条式增长、集群化壮大、方阵型崛起。2022年以来,全区落地亿元以上“十强”产业项目68个,项目投资达106亿元的日本小松全球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顺利落户高新区。
四、强化编制保障,多方招才引智添动力
着眼人才强区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磁吸效应”,重点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招引,实现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构筑产业人才创新高地。一是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蓄水池”。聚焦高端装备、医养健康、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加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产业创新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人才引进力度。近年来,利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成功引进“高精尖”人才11名。二是大力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全面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打破人才身份限制,通过“优才计划”引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77名,有效发挥开发区人员控制数使用效益。三是加强人才“一港三基地”建设。打造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市级人才教育基地和蓼河国际英才港,累计聚集“诺贝尔奖”获得者3名、海内外合作院士18名、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9名、省“泰山”系列工程人才41名,以及其他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300余名,拥有产业技能人才4.5万人,国家级高新区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