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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坚持“四个下沉” 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04-01 11:43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

近年来,邹城市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下沉为切入点,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服务一线,带动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聚焦镇管镇用,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向16个镇街下沉203名专职常驻执法人员,党团组织关系全部转入驻地镇街,乡镇津补贴由镇街发放,明确下沉时间不少于3年,人员调整严格按照市直部门研究征求镇街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程序进行,保证基层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直部门共明确105名执法人员,随时听候镇街呼叫,做好协同配合执法工作。

响应基层需求,推动执法保障下沉。针对镇街存在的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车辆老旧、执法设备缺失、人员业务不精等客观问题,机构编制、综合执法、机关事务、财政、司法等重点部门主动领任务、抓落实、强保障,通过每年向每个镇街拨付10万元综合执法专项补贴、将25名行政执法车辆编制下沉各镇街专门用于购置执法车辆、购置250件移动执法三件套用于镇街执法人员使用、举办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交流等措施,强化各类执法要素保障,让镇街心无旁骛抓治理、抓效能、抓提升。

强化人员管理,推动考核权限下沉。各镇街统筹建立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绩效考核评议、行政执法工作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由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下沉执法人员日考勤、周例会、季述职等工作。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在年度考核中,按照部门测评镇街考评确定等次的程序对下沉执法人员开展双重考核,突出镇街60%的考评权重,并且单独设置不低于20%优秀指标,在切实提升镇街统筹协调话语权的同时,营造广大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严格执法程序,推动执法监督下沉。探索实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模式,执法监督实现行政职权、执法领域、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5个全覆盖。去年以来,公开选聘196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基层执法执法行为开展立体式、多维度监督。市司法局组织各镇街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练兵考试58场次,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和乱罚款问题等专项督察3次,反馈、督促整改问题26项,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量和精度,行政执法更透明高效,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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